簽訂合同之後不交三金合法嗎,三金有什麼用
一、簽訂合同之後不交三金合法嗎
合同工單位不可以不交三金。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三金的用途
“三金”這個説法太老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是“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其中的“五險”是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員工辦理的社會保險。在工作單位發生變動時,原單位應當在十五日內給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有新單位的轉移到新單位,由新單位繼續交納,連續計算;沒有新單位的,可轉為自由職業由個人交費,也是連續計算。
社會保險在原則上是可以異地轉移的,但目前確實存在異地不能聯網影響轉移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退保。
社會保險與户口不一定一致,只要在單位工作,單位就應當給辦理社保。比如,外地的農民工也是應當辦理社保的。到離職時因户口一致不能轉移的,退保就是了。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簽訂合同之後不交三金合法嗎”問題的解答。三金是每一個企業員工都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一個企業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繳納三金,這也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如果一個用人單位想要不履行自己的義務,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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