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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社保條款必須在裏面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社保條款必須在裏面嗎?

簽訂勞動合同社保條款必須在裏面嗎?

勞動合同的內容中需要包括社會保險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轉移社保的?

只需要拿到原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書,交到新單位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就會為您辦理相關手續。

1、已經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交社保了,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自己的社保就自動封停了。然後新公司辦理社保增員,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2、如果去外地了,那麼得將社保轉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保部門開一張“繳納憑證”帶到新地方新,就可以了,其餘的事由單位來辦。

3、如果轉移到本地的新單位,則只需將自己的社保號告訴新單位就行了,單位就可以辦理社保續交手續(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號又不想到原單位去問,只需憑身份證到社保部門查詢即可)。

勞動合同的內容中需要包括社會保險條款,否則該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已經離職的員工,原公司不會繼續交納社保的,離職之後到外地工作的員工,需要將自己的社保轉移到新的工作地的社保局,公司才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離職之後在本地工作的員工可以到新公司繼續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