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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被辭退,公司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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