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需要提前寫辭職信嗎

合同到期,需要提前寫辭職信嗎
律師解答:需要。律師解析:一般是需要提前寫辭職信的。
具體要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地方的勞動合同規定。
一般對於正式員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試用期的員工,應當提前三日寫好辭職信,通知用人單位,然後才能離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