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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勞務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一、違法解除勞務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違法解除勞務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勞動法》並沒有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在實踐活動中,採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即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違約金。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方式來計算,或者按照給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但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即不能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什麼情況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當用人單位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法律關係時,其要向勞動者支付高額的經濟賠償金。但是,對於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前提就是要認定用人單位是否非法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説勞動者要對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進行取證。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取證方式主要有:

第一、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第二、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第三、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

第四、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第五、證明用人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比如向勞動者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所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跟員工終止勞動關係,出現這種情況,單位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具體的情形包括與在醫療期內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與在哺乳期內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