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員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地,員工跟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後,要遵守公司紀律,按約定付出勞動,違反規章制度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員工因為作息問題,出現上班打瞌睡情形,公司認為遭受損失,因此想要解除勞動合同。不過,要先確定是否屬於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員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規定,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員工上班打瞌睡,公司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上班打瞌睡,屬於失職。所以,如果員工是重大失職,並且也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那麼公司即可以因此主張解除勞動合同。

最後,其實有些公司對員工較為嚴格,並且還可能將一些紀律性問題直接以規章明確,所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可能會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不過,不管是以哪個為理由,員工上班打瞌睡是有過失,但是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或是公司隨意以此為理由解除合同的違法,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