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只寫了基本工資可以嗎

一、勞動合同只寫了基本工資可以嗎

勞動合同只寫了基本工資可以嗎

勞動合同只寫基本工資是可以的。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的工作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公佈的最低工資,只要條款規定的工資高於當地最低工資的就合法,企業內部另增加的考核獎金、崗位工資等,勞動法不予規定。在勞動報酬條款中,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二、勞動合同中報酬沒有寫清楚怎麼辦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回報,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勞動者主要的合同權利。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勞動報酬一定要明確、具體,包括明確勞動報酬的法律後果等相關內容。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報酬處理模糊,或者口頭約定,因此常常引發勞動爭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因勞動報酬約定不明而引發勞動爭議的可以由以下幾種方法加以解決: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協商。

2、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具有約束力。因此,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有集體合同的,就應當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3、按照用工同酬原則確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單位對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支付大體相同的勞動報酬。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中,雙方必須寫清工資報酬,約定不明的,應該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待。對於一些基礎性的崗位,合同中可以寫基本工資。但是這個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如果工作涉及到提成獎金的,應該也寫清楚,否則以後容易發生糾紛。

在簽署勞動合同得時候一定要把裏面的條款內容偶讀看清楚了,尤其是工資這一塊,因為是和員工利益最掛鈎的,所以一定要看清楚工資這一塊的相關條款,一旦發現了什麼問題,就及時的提出,然後再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