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般三年一簽嗎?
一、勞動合同一般三年一簽嗎?
對於勞動合同多久籤一次,國家的有關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是一年一簽,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於當事人利益維護有着積極的意義。
勞動合同簽訂幾年,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約定明確的期限。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職工在工作中表現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章和勞動紀律但情節又夠不上《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係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係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解除勞動關係又給企業造成損失。
二、勞動合同的條款以及期限有哪些
勞動合同應儘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於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於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對於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的勞動合同,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國的勞動合同的簽訂會有時間的限制,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説了與所屬企業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時,自己一定要了解有關的規定。一旦逾期,對於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缺乏法律的保障,所以對於此類問題最為關鍵就是自己對於所籤合同的熟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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