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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辭職如何處理?

一、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辭職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辭職如何處理?

對於合同到期不續簽想離職的應當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即可,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但是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進行交接工作;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以及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5)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二、單位不願意續簽如何離職?

1、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將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2、可以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補償金總額,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5)憑藉離職證明和《勞動合同》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

(6)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勞動合同到期後的離職原因是很重要的,屬於勞動者個人不願意續簽的離職手續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離職手續是具有一定差異的。同時,勞動者也別進行書寫離職申請書,這樣在經濟補償金獲取方面是佔不利因素的。合同期滿後一般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