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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衞生保護權利?

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衞生保護權利?

勞動者到企業幹活,付出勞動的同時享受相關勞動保障。在職業病防治條例中,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的衞生保護權利。對於勞動者來説,在工作過程中保障身心健康是很重要的,特別是污染企業幹活的。那麼,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衞生保護權利?下面我們看看本站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衞生保護權利?

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衞生保護權利:

1、獲得職業衞生教育、培訓;

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3、瞭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職業病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

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鑑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閲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4、鑑定書

鑑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鑑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鑑定結論和鑑定時間.鑑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鑑定的成員共同簽署,並加蓋鑑定委員會公章。

通過本文,小編着重介紹了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衞生保護權利,這在我國勞動法及職業病防治條例中有規定。勞動者可以獲得職業衞生培訓、接受職業病鑑定、要求企業加強勞動環境管理及拒絕參加沒有安全防護的勞動作業等。一旦被認定為職業病,勞動者可以拿到經濟賠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