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試用期合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如果試用期達到了一個月沒有籤勞動合同就不再算試用期而是直接依照正式的勞動關係來算的正式勞動期。因此這種情況不籤勞動合同,是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給員工設定試用期不成立。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自然也不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試用期有什麼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的試用期超過了一個月,但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這個時間的試用期就不存在,而是算作正式的勞動期限,因此在這個正式的勞動期限,也就是一個月之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就是不合法的,必須要按照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來作為經濟補償,如果違約,可以直接勞動者發起仲裁。
-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索要補償
律師解析: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不續簽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
沒簽勞動合同如何協商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好有關的交接手續。沒有勞動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此,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不對稱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崗位,勞動關係即告終結,但用工單位卻不可以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否則將承擔給予必要經濟...
-
沒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如何去處理
律師解析:1.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3.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怎樣賠
律師解析: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並提交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工資支付的憑證、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認定為工傷後,若用人單位未依法購買工傷保險的,勞動者應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