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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勞動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一、成都勞動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成都勞動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 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3、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4、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二、勞動合同違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於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託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採取補救措施。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採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違約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後,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4)賠償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糾紛是需要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來進行處理,但前提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那麼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