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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一、保險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保險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一般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都是會辦理的,如果出現保險公司不退保的情況,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總部、消費者協會或者保監會進行投訴。具體投訴的部門有:

1、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保險公司

保監會一直強調要重視被保險人的利益,對惡意拖賠等違法違規現象必須查處。保監會和各地保監局主要會接受對保險公司和主要負責人違規違紀問題的投訴和舉報。被保險人關注的保險糾紛一般不是其處理的重點。

2、向保險公司的總部投訴

一般來説,簡單的保險投訴糾紛,向總部投訴後,相對來説,會取得一定進展。

3、向新聞媒體投訴保險公司

很多投訴人,迫不得已通過向新聞媒體投訴,以期望獲得合理理賠。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訴,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終結果卻不容樂觀,讓投訴人情緒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險條款的複雜性和專業性讓很多媒體無法像處理消費類電子類投訴一樣,簡單有效。

二、保險糾紛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1、非壽險之訴訟時效。人壽險之外的其他保險,包括除海上保險以外的所有種類的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健康保險,適用保險法規定的2年時效,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2、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人壽保險,包括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生死兩全險。其時效為: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

3、海上保險的訴訟時效。海上保險是以海上危險或事故為保險責任範圍而成立的一種財產損失保險合同。其時效為2年,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保險糾紛的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非壽險之訴訟時效,其保險訴訟時效是兩年;第二種是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從被保險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五年;第三種是海上保險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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