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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應該怎麼賠

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應該怎麼賠

上班一族對勞動合同一定特別的瞭解,在任何正規的公司,員工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違法了勞動合同是要對員工做賠償的,那麼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應該怎麼賠,其實個人可以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這樣是不需要賠償的。

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的第四章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叁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叁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是否需要賠償,要看你與單位在合同上是否約定了服務期和保守單位商業祕密的事項,具體根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我們跟公司可以商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我們是不需要賠支付任何賠償金的。但是具體需不需要支付賠償金還是要根據每個單位具體的條規。以上是對“個人違反勞動合同賠償嗎怎賠償”做出的詳細整理,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參考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