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員工主動辭職後有沒有補償?

員工主動辭職後有沒有補償?

一、員工主動辭職後有沒有補償?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員工辭職的程序是怎樣的?

辭職具體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勞動者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在月頭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離職簽字同意。

3、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工作交接後,公司人事部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結清剩下的工資。

三、哪些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辭職?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有更好發展機會或者崗位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辭職,如果是主動辭職,公司不會給經濟補償金。但是辭職也有被動的,比如公司不及時支付工資,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辭職後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具體辦法參考勞動合同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