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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訂立可採取什麼形式

勞動合同訂立可採取什麼形式

勞動合同的訂立,首先肯定需要當事人都具有主體資格,另外實際簽訂的時候,也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進行,採用書面的形式,並且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而一般訂立勞動合同也有原則性要求,那麼勞動合同訂立有什麼原則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勞動合同訂立有什麼原則要求

每年都有好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原因就在於訂立勞動合同的時候對訂立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不瞭解,本文是關於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

1.合法原則

2.公平原則

3.平等自願原則

4.協商一致原則

5.誠實信用原則

二、勞動合同訂立可採取什麼形式

形式:

(一)書面形式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例外情況

作為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情況,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類型: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總結一下上文的內容,就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來看,主要涉及到了5個方面,上文中已經為大家作出了介紹。當然,勞動合同屬於特殊的合同,因而在實際簽訂的過程中,除了要遵循《合同法》外,同時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特殊法的規定來執行才行。

標籤:訂立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