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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最低年齡是多少歲?

一、臨時工最低年齡是多少歲?

臨時工最低年齡是多少歲?

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經濟水平地區,不同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參照當地同崗位工種工資水平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協商確定。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臨時工存在的問題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着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更遑論近期的“臨時工”現象。許多領域一出事,臨時工就成了替罪羊。一方面,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也缺乏職業道德培養和技能培訓,只要給錢,讓咋幹就咋幹;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脱責任的渠道,既損害了政府形象,也不利於問題的解決,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綜上所述,臨時工在社會中存在很多問題,出現最大的問題就是替罪羊,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且工資也不能及時有效的發放,對和諧社會的建設有很大的阻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