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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方式有哪些

解除勞動關係方式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勞動者去單位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以勞動合同為基礎來維護雙方的權利義務。那麼當勞動者或者是用人單位需要解除勞動關係,終止勞動合同是需要怎麼處理呢?其實解除勞動關係方式由很多種,當勞動合同時間屆滿、勞動者死亡、或者企業破產等情況的出現都將面臨着勞動關係的處理。

一、具體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勞動合同情況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提前通知的情形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經濟賠償金計算標準

(一)計算方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無論是勞動者還是單位都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方式多樣但是勞動合同的解除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特別是對作為弱勢一方的勞動者來説,單位在因為客觀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在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標準一般是根據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

標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