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合同範本入職前是怎樣的?
入職合同範本入職前是怎樣的?
入職合同範本入職前具體如下: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工作時間。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按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員工手冊第七章第三條相關規定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只要是公司與員工已經商議好具體的入職決定後都是需要直接給合同簽訂的,員工在入職之前所簽訂的合同可以由雙方商量具體的生效時間,雖然是在入職之前簽好的卻也受到了法律的保護,而合同的規範性也依舊是最高的要求而不能有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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