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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是否一定要退工單

辭職後一定要退工單。退工單是證明失業身份的重要資料,一般是一式四聯的。第一聯由受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職介機構留存,第二聯為退檔憑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第三聯交被退工的勞動者本人,第四聯由用人單位留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辭職後是否一定要退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