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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前問清的問題有哪些?

入職前問清的問題有哪些?

當前市場經濟條件條,大部分勞動者都是工薪階級,我國市場上也存在着供大於求的現象,所以勞動者求職是由一定的難度的。很多人説在入職前最應問清的問題是薪資待遇的問題,然而薪資是與自己的能力相掛鈎的,所以這不是首先應該考慮的問題。那麼,入職前問清的問題有哪些?

入職前問清的問題有哪些?

1、公司成立時間和主營產品

對於公司的發展史你可能知道甚微,但對於公司的成立時間你卻不得不要知道。如果是剛成立的公司則要考慮存在不穩定因素,及各種制度不完善,甚至是有可能隨時都會破產;如果是成立較久的公司則要考慮公司在行業的地位以判斷公司的整體運營情況。如果你連公司的主營產品都不知道,那就要擔心是否被騙了。

2、公司的企業文化

瞭解公司的企業文化,有助於瞭解公司的上班氛圍及晉升空間,甚至是公司的企業文化是否為自己所能接受,是否與自己的價值觀相沖突。

3、確認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這個問題,你可能會説肯定是要上班後才知道的,其實你是大錯特錯。一部分公司在招聘時並沒有明説招聘崗位及工作內容,而是忽悠你説等你入職多久後根據你的工作能力及表現依實際情況幫你職業定位和調崗。如果你信了,那你就得多走好多歪路了,你離成功有可能就南轅北轍了。所以入職前關於這個問題一定要了解清楚。

4、薪酬福利

這個問題應該是求職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在入職前最忌諱對薪資只是模糊瞭解,導致所發的工資與自己所想出入太大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尤其是在年終獎及十三薪方面,應明確十三薪的發放情況,及年終獎是年度績效考核發放還是月度考核標準,如果是月度考核的話那最後的年終獎以你實際上班的月數結算。

5、試用期時間及試用期考核標準

如果企業招聘時只是告訴你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多久時那你就要小心了,此時你要問清楚試用期的考核標準是什麼,是定性考核還是定量考核,做到心裏有底,不然有的企業會故意以各種藉口推脱試用期不過關。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選擇工作崗位時,我們應該在所學的專業知識的範圍內搜尋,或者是找自己感興趣的。故而瞭解自己是首先需要做的,其實是瞭解公司。入職前問清的問題有哪些?以上本站小編整理的是面試之前需要了解的,包括公司的文化、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以及考核期間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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