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關係

工作於奶茶店可以隨時辭職嗎

工作於奶茶店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工作於奶茶店可以隨時辭職嗎

如果三個月還在試用期內的話,提前三天向對方告知辭職就可以了,辭職後工資照發。如果已經轉正了,就得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對方須在一個月內為您辦理辭職,辭職後工資照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被離職,寫不寫辭職通知書已經不重要了,但離職告別信一定要寫!但在寫法,有四大禁忌需要注意:

一忌,否認或粉飾“被炒”的事實。就此看來,楊致遠的離職信絕對算得上體面,他毫不避諱自己“被卸任”的事實,只是措詞婉轉“董事會成員和我已經達成協議……”

二忌,被負面情緒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鬧得很不愉快,也沒有必要在告別信中發泄,或訴説僱主或上司的種種不是——不要幼稚地以為這會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建議你仔細閲讀楊致遠的離職信,信中沒有一句是描述他和董事會成員之間的分歧。

三忌,吹噓自己的功績或成就。俗話説“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讚歌唱得再高也難以挽回離開的決定,此時低調是必須的。瀏覽楊致遠的離職信,你可以發現他在回顧18個月來的工作成果時,用的是“我們”而非“我”。

辭職問題的處置需要自己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因為自己的權益遭受侵犯,自己就需要合理應對,否則問題的處理就會是一團糟,畢竟因為辭職導致矛盾的情況時有發生,所以自己需要努力應對,確保事情的解決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減少衝突。

標籤:奶茶 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