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自家設備,在家工作存在勞動關係嗎?
一、運用自家設備,在家工作存在勞動關係嗎
只要是勞動關係,就受勞動法的保護。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經過合法註冊,具有法人地位;勞動者年滿16歲,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勞動關係認定憑證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勞動關係的特徵:
(1)勞動關係主體之間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觀上的隸屬性。勞動關係主體雙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權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或服務,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勞動關係。同時,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在實現勞動過程中理所當然地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雙方形成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係。
(2)勞動關係產生於勞動過程之中。勞動者只有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在實現勞動過程中才能與用人單位產生勞動關係,沒有勞動過程便不可能形成勞動關係。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勞動法所涉及的範圍只限於勞動過程之中,不應包括未形成勞動關係之前的就業過程。但是,由於我國是一個勞動力資源大國,就業問題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在今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都關係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同時就業與勞動關係又有特別緊密的聯繫。因此,我國的《勞動法》將就業納入自己的調整範圍,是出於我國實際的考慮,不能因此將就業也歸於勞動關係的範疇。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間的勞動關係具有排他性。勞動關係只能產生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者與其他社會主體之間發生的社會關係不能稱之為勞動關係。同時,作為自然人的勞動者,在同一時間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任何勞動者都不能與二個用人單位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任何二個用人單位也不得同時與一個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具有排他性。至於現實社會中存在的靈活就業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時工等,他們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筆者認為靈活就業者在本質上並沒有違背勞動關係排他性,因為靈活就業者在工作時間上是相互錯開的,依然符合勞動者在同一時間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規範,只不過這“同一時間”更為靈活、更為具體而已。
(4)勞動關係的存在以勞動為目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是為了實現勞動過程,為社會生產或社會產品提供服務。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歸屬於用人單位,也就是説,勞動者是在用人單位組織指揮下,為了最終實現用人單位的利益而勞動的。相應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實施勞動行為提供有利條件和物質保障,並向勞動者支付合理的報酬。
(5)勞動關係具有國家意志和當事人意志相結合的雙重屬性。勞動關係是依據勞動法律規範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形成的,既體現了國家意志,又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國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作了明確的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關係的強制干預性質,同時當事人雙方對勞動關係的具體事項可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自由約定,體現了契約自由的本質屬性。
總之不管是在家工作還是在單位都要提供出勞動關係的證明,同時呢也必須具備領導和被領導的率屬關係,遵守企業的管理規則,否當然了員工的勞動成果也歸屬企業的,企業要支付報酬,員工要生產或者提供服務,具備了這些條件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勞動關係。
-
辭職程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序,一般來説,員工離職程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醫藥銷售代表與公司是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一般來説醫藥銷售代表與公司是勞動關係的。另外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等。法律依據:《勞...
-
公司破產裁員還能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律師解析:公司破產裁員還能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首先,可以裁減人員的情形: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裁減人員。其次,裁減人員的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