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三條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性質的認定和殘疾等級的評定權限是:
(一)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衞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二)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區級以上單位衞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三)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需要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和評定。
評定殘疾等級,應當依據醫療衞生專家小組出具的殘疾等級醫學鑑定意見。
殘疾軍人由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機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第二十四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時評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後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後,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
現役軍人被評定殘疾等級後,在服現役期間或者退出現役後殘疾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原定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重新評定殘疾等級。
-
打出租車構成勞動僱傭關係嗎
律師解析:1、打出租車不構成僱傭關係,而是構成合同關係,乘客與出租車司機形成的是運輸合同關係。打出租車屬於客運合同,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時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2、運輸合同是承運人...
-
解聘勞務派遣公司人員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1、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員工合同的話,如果是協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賠一個月工資給員工,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2、如果勞動派遣員工想解除合同,,辭職時,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單位,或者實際用人單位。員工提前三十提...
-
勞動糾紛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仲裁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
-
報銷單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銀行報銷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可以作為認定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勞動者也可以蒐集並提供其他材料:帶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夠體現為公司員工的文件,工資發放記錄,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