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辭職報告怎麼寫?
一、簡單的辭職報告怎麼寫?
文件格式居中,寫好自己的姓名和領導的名字,寫好辭職原因就行了。
1.辭職書是很正式的一個申請手段,不是説去給對方打聲招呼就完了,必須要以正式的方式通知公司人事處,所以,必須寫辭職申請。那麼辭職書的,書寫格式就是在A4紙上寫上辭職申請幾個大字,文件格式要居中。
2.在寫辭職書的時候這一項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要明確自己的領導到底是誰,因為所寫的辭職書是要直接交給上層領導的,不可以越級去寫給領導的上層領導,或者是寫給別的部門的領導。所以,明確自己的領導是哪位,很重要。
3.寫好自己的離職原因就可以了。
二、辭職不批自離有工資嗎押金給退嗎?
要退的。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
三、勞務合同辭職工資是立馬結算嗎?
可以要求立馬結算。
1.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結算,因為《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中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説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立即結算工資。公司規定不能與法律向牴觸。不然無效,員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公司如果由於各種自身原因無法立即支付,必須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這個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2.勞動者與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公司要求25號結工資完全是按照他們自己的利益要求在辦事,徹底無視了勞動者的正當合理要求,按道理説,勞動者在公司工作已經事先付出了勞動,而不是公司預先支付工資,所以事實上勞動者已經處於吃虧了的地位,如果再按照公司的規定日期拿工資,那從離職到這段時間的資金週轉必定會出現問題,生活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相對於公司,只需要從財務裏面劃出一部分現金作為立即結算工資的保證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所以對公司而言這是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如果公司不作為就是公司故意不解決這個問題來拖欠工資達到自己獲利(爭取資金週轉時間)的目的。資本家剝削員工都是從這種小事情開始的。而勞動監察部門卻一直還在為企業單方面講話,殊不知它們應該保障的是勞動者的利益。
勞動者與公司地位是平等的,勞務合同結束後要立馬把公司結算給勞動者,不可以非法扣留押金,也不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也不可以用暴力和威脅的方式逼迫勞動者勞動,傷害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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