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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工資是實發工資嗎?

繳費工資是實發工資嗎?

我們一般都會因工作得打勞動報酬,會發工資,但我們同時又要繳納各種費、税。例如在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時就會提到繳費工資,因為需要拿它用來計算繳納的數額大小。但繳費工資到底是什麼呢?很多人不太清楚,下面我們就一起來講一講繳費工資的內容。

一、繳費工資是實發工資嗎

繳費工資,這個詞是在繳納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時用到的,此處以《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例,説明繳費工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此處,我們將這個“工資總額”稱為繳費工資。

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的規定,可推定,《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工資總額”是《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工資總額”減去勞動者因缺勤或者曠工等而失去的工資以及獎金,即,本文所稱的應發工資。故此,我們可以作出如下結論:繳費工資應當等於應發工資。

二、繳費工資

繳費工資是指可以納入繳納社會保險費範圍的工資性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費工資就是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範圍內發放的工資,一般以月計算。

它的特點是依工資收入的實際情況而定,沒有上下限限制。而繳費基數又稱社會保險費費基,它是在繳費工資的基礎上用以核定單位或個人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礎數據。它的特點是其額度的高低有上下限限制,繳費基數上下限幅度的設定隨政策調整而變化。

繳費工資的確定實際上就是對職工工資總額的確認。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職工的哪些收入進入工資總額,哪些收入不進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

三、什麼是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即勞動者應當實際得到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實際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需要明確的是,實發工資並不等於應發工資,因為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的規定,單位可以代扣、代繳法律規定中規定的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以及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我們也可以列如下公式表示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院公積金—應繳個人所得税。

適用範圍:如計算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

以及對問題繳費工資是實發工資嗎的回答,繳費工資不是實發工資,而是應發工資,是計算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的基數,我們實際得到的工資是扣除了所繳納的税、費的。這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應好好了解一下相關的訊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