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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國家標準產假多少天?

一、法律規定國家標準產假多少天?

法律規定國家標準產假多少天?

1、法律規定國家標準產假是98天,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二、產假需提供的證件是什麼?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孕期檢查相關證明,各個公司要求也不同。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三、二胎產假規定是什麼?

一般二孩產假只有98天

不少地區將晚育範圍確定為已婚婦女23歲(或24歲)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範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屬於獨生子女,相應增加的產假也無法享受,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至於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及獨生子女不再獎勵對於二孩產假的影響,多地企事業單位普遍反映“還需等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現有規定執行”。

生育津貼政策規定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產假生育津貼的計算

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分娩當月單位平均繳納工資基數÷30×產假天數;

繳納工資基數指的社保的繳納基數,即五險一金的扣除基數。社保繳納基數是按照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收入的月平均值計算的,也就是上一個年度的平均工資,包括年終獎、津貼、獎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為當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看產假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法定的產假是98天。但是並不意味着98天就是固定的,有可能會因為存在一些特殊的狀況,所以是可以延長這個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