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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時候剛好遇到週末有加班費嗎

出差的時候剛好遇到週末有加班費嗎

用人單位如果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內繼續上班,也即安排勞動者在雙休內加班的,應該付勞動者加班費。但是如果單位安排員工出差,在出差的時候剛好遇到週末有加班費嗎?如果單位有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的必要,那麼對於加班費應該怎麼計算呢?對於這些問題的具體內容,下文中將一一為您展開介紹。

一、出差的時候剛好遇到週末有加班費嗎

加班是指用人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要求職工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假日從事工作。

因此出差在外適逢雙休日,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加班費,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第一種情況,若該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法》的該項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第二種情況,若該公休日勞動者並未提供勞動,只不過是在出差地休息,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並不是加班,用人單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資。

二、加班費應該怎麼計算

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根據以上原則相應調整計件單價。

現實生活中,單位安排員工出差一般會給出差補貼,而很少有給出差加班費的。但這並不代表出差就一定沒有加班費。如果屬於應付加班費的情況,勞動者有權向單位主張。實踐中,如果您決定向單位追討應得的加班費,您要準備好能夠證明加班事實的證據資料。如果您不知道具體該準備哪些證據,可以諮詢一下勞動法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