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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工資條合法嗎?

不發工資條合法嗎?

我們知道用人單位要是不發工資或拖欠工資,那這樣的行為肯定就是違法的。如果單位只是不發工資條呢?這種行為是否還屬於違法行為呢?本站蒐集了相關文章,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不發工資條違法嗎

一般而言,單位的工資制度、工資計算方法,作為單位整體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有可能被作為單位的商業祕密被依法保護。但個人的工資數額,單獨不會成為商業祕密。但如下情況可能會構成侵權或違約:

一是員工之間相互串聯,集體公佈每個人的工資,導致單位的工資制度、工資計算方法變相泄露的;

二是單位特定人員,其工資數額比較敏感,並和單位簽訂了約定工資數額保密合同的。

綜上,公司要求員工不能向他人泄露工資情況是否合理合法,要結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以偏概全地全部判定不合理或合理。

二、法律依據

發放工資條對公司來説是一種法定義務。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憑證。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是員工清楚瞭解自己收入的一種較好形式。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明細證明,也能監督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一種憑證。

此外,《勞動法》也規定,員工對於企業制訂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説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員工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三、工資條有哪些內容

工資條通常包含如下項目:工號、職工姓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福利費、住房公積金、社保繳費、應發工資、個人所得税和實發工資。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15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因此,員工領到工資條後應查看公司代扣代繳的項目是否屬於法定項目,代扣代繳的數額是否準確。另外,工資條應該妥善保存,如日後發生勞動糾紛,可作為證據。

綜上可知,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的不會涉嫌違法,但是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同時,在遇到有關糾紛的時候,工資條也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更多工資條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你登陸本站網站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