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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的範圍包括什麼

工資支付的範圍包括什麼

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來換取單位的報酬,這是合情合理的。而單位在勞動關係當中,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工資也是自己最大的義務。但是這個工資支付的範圍包括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工資支付的範圍包括什麼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範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二、企業應當如何支付員工工資

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章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剋扣勞動者工資是在正常條件下,勞動者履行了勞動的義務,並按規定的質量和數量完成了生產和工作任務,應當得到的勞動報酬被用人單位無故不予支付的行為。勞動者應防範企業剋扣工資,如果發生糾紛,可以請專業的勞動糾紛方面的律師協助解決。

上述就是對工資支付的範圍講解,但願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單位支付員工工資是其最大的義務,當然,法律中也有規定單位每個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資,並且還要以貨幣形式作出。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揭陽律師。

標籤:工資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