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勞動仲裁打官司需要多少錢是固定的嗎?

一、勞動仲裁打官司需要多少錢是固定的嗎?

勞動仲裁打官司需要多少錢是固定的嗎?

勞動仲裁打官司需要多少錢是不固定的。打官司會產生訴訟費,有可能產生鑑定費,還有如果請律師的話,還會有律師費。訴訟費一般是由原告先付,在案件完結後會根據雙方責任的大小判決分擔訴訟費,完全敗訴的一方會承擔全部的費用。律師費則由請律師的一方出。因此金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二、勞動糾紛打官司費用哪一方承擔?

1、訴訟費(有可能產生鑑定費)

一般由原告先墊付訴訟費,案件審理完結後判決書會根據原被告各方責任大小判決分擔訴訟費,完全敗訴的一方一般會被判決承擔全部訴訟費用(鑑定費)。

2、律師費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後,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並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三、可以打官司的要件是什麼?

1、要有法院參加。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行使審判權。法院以外的機關、組織或個人裁決爭議,都不是訴訟,不具有訴訟的效力。通常情況下,沒有法院的參加就不構成訴訟。有些刑事案件雖然並不到法院,到檢察院那裏訴訟就結束了,這種情形,並不是完整的訴訟過程,而是具備某種條件時訴訟的提前結束。

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的同時參加。僅有告狀指控的一方,沒有被指控的對象,或者只有被控的一方,沒有指控的一方,法院不可能立案審理,因而也不構成訴訟。

3、要有通過起訴訟需要解決的問題。這在法律上稱之為訴訟請求,即原告起訴時提出的請求。比如,檢察機關起訴時必須向法院提出對被告人定罪判刑的請求,民事案件中原告也會提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等方面的請求。沒有訴訟請求,訴訟無法構成,也毫無實際意義。

對於發生利害衝突的雙方來説,當事人有權到官府或長官處進行狀告和起訴,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裏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期中涉及到的費用是很多的,並不能以一個固定的數字來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