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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費的定義是怎樣的?

高温費的定義是怎樣的?

相信勞動者們對高温費這個詞並不陌生,也都知道高温費是在夏季發放給勞動者的一種補貼。但事實上,高温補貼並不是針對所有的勞動者發放的,只有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才可以領取到高温補貼,這令許多勞動者對高温費的定義產生了疑問。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講解一下相關問題, 一起來看看吧。

一、高温費的定義是怎樣的?

高温費,又稱高温津貼,主要指在高温作業以及高温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高温津貼(崗位津貼的一種)。

二、哪些人可以領取高温補貼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三、發放高温補貼的意義

高温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有統計數據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事故佔到全年事故的三成還多,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構成了嚴重威脅。

當高温已經超越了簡單的自然現象,越來越成為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時,它“烤”驗的就不僅僅是市民,同時考驗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門的危機應急能力。由此可見,高温勞動保護和高温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和制度保障,國家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儘快將一定條件下的高温天氣確定為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障高温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明確高温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並針對高温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規定,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給予具體規定,對高温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明確,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温費僅僅針對在高温環境下的工作者發放,因此,如果勞動者工作的環境安裝有空調,並且工作環境温度不高於33-35度的,不享受 高温費的發放。可以領取高温費的人羣多為建築工人、環衞工人等工作環境十分炎熱的勞動者。發放高温補貼對這些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以及工作安全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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