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加班費訴訟時效是幾年
對任何權利的主張都應該在一定的訴訟時效內進行,因法律對公民某項權利的保護都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超過了一定的時效,權利則失去了法律的保護。就加班費來説,勞動者主張加班費訴訟時效是幾年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主張加班費訴訟時效是幾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本條規定,加班費的主張可以在勞動關係終止後一年內提出,並且可以主張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加班費。
許多人都存在這樣一個觀點,就是隻能主張近兩年之內的加班費,超過兩年的加班費將被駁回。這是因為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另外,因為勞動者離職後單位保管工資支付憑證的年限為兩年,所以認為最多隻能主張兩年。
雖然相關憑證用人單位只保存兩年,但是勞動者仍然可以主張兩年以上的加班費,只要勞動者可以證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費的事實;但是,如果勞動者證據不充分,需要用人單位予以證明時,可以以勞動者證據不足駁回其主張。
二、應該如何主張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的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依據本條的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時,根據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勞動者對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同時,考慮到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本條又規定,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的話,即使用人單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所以,根據本條的規定,勞動者如果要主張加班費,要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如果無法提供以上兩類證據只有口頭陳述而主張加班費的話,會因為舉證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動,從而導致敗訴。
用人單位如果有安排勞動者加班,那麼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如果單位不給加班費,勞動者可通過諸如勞動仲裁等法律的途徑來向單位主張。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這樣的問題,您要準備好有關加班的證據資料,然後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加班費。此時,如果您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的所闡述的事實,那麼仲裁委員會將很難支持您的訴求。
-
工資條有哪些用處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在給勞動者發工資的同時,也會給勞動者發工資條,這就是記賬憑證,也是法律的要求。那麼,在實踐中,大家知道工資條有哪些用處嗎?而要是勞動者的工資條弄丟了,此時又該怎麼辦?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一、工資條有哪些用處工資條是勞動仲裁的證據...
-
假釋考驗期滿後再犯新罪司法解釋規定怎麼處罰?
一、假釋考驗期滿後再犯新罪司法解釋規定怎麼處罰?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假釋考驗期滿後再犯新罪法院會直接審理此新罪並量刑,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根據其不同表現作出不同的處理:(1)如果假釋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無論所犯的新...
-
怎麼對法定假日加班工資計算
雖然國家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內單位需要給員工放假,並且同時還要保障放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但也沒有禁止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我們要注意的是隻要是單位安排加班,那麼就可以向單位主張加班費。不過該怎麼對法定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疑...
-
企業因疫情停工工資怎麼發
一、企業因疫情停工工資怎麼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