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加班無補償應該怎麼辦

加班無補償應該怎麼辦

加班屬於在勞動者本身的工作時間之外,格外的從事工作方面的事務。加班分為自願加班和安排加班,在單位安排加班的情況下,需要對勞動者作出補償,也就是支付加班費。那要是加班無補償的話應該怎麼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加班無補償應該怎麼辦

單位不給加班工資,勞動者追討加班工資要靈活選擇途徑。

1、協商。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一般來説,如果單位不願支付,協商無法取得效果的。

2、調解。有權調解的部門有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地域性調解組織。儘管去年的司法解釋規定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協商一樣,如果單位不願支付,調解無法取得效果。

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時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審理終結。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實行兩審終審制。

從以上四種渠道上看,最經濟的是協商和調解,但成功率低。勞動監察部門的查處屬於行政執法,其處理決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依法發生法律效力後,都可以強制執行。從法律效力上看,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是同等的。

二、加班加點工資該怎麼支付?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勞動法》以及《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並可責令用人單位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標準是: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正常工作日加點),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關於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加點的,支付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的工資;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分別支付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300%的工資。

勞動者日工資可統一按勞動者本人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

現實中,要是勞動者自願加班的話,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向用人單位主張加班費。當然,若單位安排加班卻又不給加班費,也就是加班無補償的話,此時勞動者可以通過上述幾種途徑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忙。

標籤:加班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