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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的輕微的骨折算不算工傷

一、勞動者的輕微的骨折算不算工傷

勞動者的輕微的骨折算不算工傷

看具體怎麼傷的,以下內容供參考: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符合上述有關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相關的用人單位不予賠償: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辦理時,相關的當事人應積極的收集這類案件的證據,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相關的案件辦案單位根據當事人上交的證據,對這類案件進行審理,相關的勞動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公司應積極的賠償這類受害的工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