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傷認定醫院可以嗎?
隨着我國社會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法律也在不斷的完善,我們知道工傷就是在工作過程中受傷,通常情況下任何企業公司都會對安全問題十分的重視,特別是從事危險工作的勞動者來説,意外事故發生的概率很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就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在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那工傷認定醫院可以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工傷認定醫院可以嗎?
不可以。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提,個人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認定機構
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衞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職工傷亡事故、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地區勞動鑑定工作的規章制度;
(3)對全省各級勞動鑑定組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處理全省各地、市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下級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實行地(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對於因工因病致殘退休的職工,進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和審批;
(5)處理各縣(縣級市)或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受傷每個人都不想遇到,但是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就會給工作者的身體帶來一定的損失,嚴重者會導致工作者殘疾甚至死亡出現,事故發生之後要及時的像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補償來彌補受害者的經濟損失以及身體健康損失。
-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這個詞對於大家來説並不陌生,當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使自己精神或者生理上的健康受到了損害的時候,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等下達了工傷認定書,就可以開始工傷鑑定了。那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本站小編給您答案。一、工傷認定1、根...
-
死亡時間發生在到家後算不算工傷判定標準是什麼
一、死亡時間發生在到家後算不算工傷判定標準是什麼?這種情形不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因此,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不是由於工作原因,而是由於生病死亡或者48小時之內經...
-
有哪些是不認定工傷的情況
一、有哪些是不認定工傷的情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下情形不屬於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工傷範圍: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
-
如何認定工傷假期限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