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這個詞對於大家來説並不陌生,當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使自己精神或者生理上的健康受到了損害的時候,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等下達了工傷認定書,就可以開始工傷鑑定了。那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本站小編給您答案。

一、工傷認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體內的情況以外)。

2、鑑定流程: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傷鑑定費用誰出?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內容。通讀上文,我們可以很快就明白,工傷鑑定時間要結合當事人具體的健康狀態進行調整,它沒有一個非常侷限性的時間。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網站,上面會有專業律師為您竭誠解答。

標籤:認定書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