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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材料,補齊都需要寫什麼材料?

工傷認定材料 補齊都需要寫什麼材料?

一、工傷認定材料 補齊都需要寫什麼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擴展資料:

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多長時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二、工傷認定的注意事項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職業病患者應寫清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由此可見,在工傷認定期間所需要的材料將其準備充分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大大減少不必要的時間,不會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同時當事人在進行工傷認定是,填寫的字跡應當儘量工整、清晰,注意在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