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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在我國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不配合員工做工傷認定的這些公司大體上都是那些特別不正規的,肯定這些公司當初是沒有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否則的話,就算被認定成為了工傷公司這方面並沒有太大的損失,幾乎大多數的賠償都是來自於社保機構的。可是員工個人肯定遇到這種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的狀況是非常的擔心的。

一、在我國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如果公司不配合工傷認定,員工可以自己申請,也可以通過仲裁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

申請工傷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醫院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4、工商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5、用個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廠牌、工卡、證人證詞、出入證、罰款單、警告信等)

6、工傷事故報告書

7、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路線圖、房東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鄰居證明及複印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如何證明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

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給付勞動報酬,而由勞動者提供職業性的勞動所形成的法律關係。既然你在公司工作且接受了公司的管理,公司也發給了你相應的勞動報酬,那麼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你若要主張雙倍工資的話首先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你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存在。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同時該通知也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根據該規定,你若要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話,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資簽收單、考勤卡、工作證、招聘登記表之類的證據,如果可能的話你還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為你作證。

因為員工自己或者家屬也有權利提出工傷認定的。但是關鍵的問題就是由於公司的不配合,可能工傷認定的過程當中的很多取證問題是比較困難的,公司有可能在第一時間就否認事實勞動關係,那員工本人可能就要先證明勞動關係和收集齊了證據以後才能展開工傷認定的。

標籤:我國 工傷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