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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上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一、上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賠償程序怎麼走?

(一)、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二)、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三)、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四)、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五)、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七)、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八)、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三、交通事故申請工傷的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個人申請(寫明事故經過和所受傷害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現場證人及用人單位對傷害事故是如何處理的,是否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事故結案情況)。

2、二人以上證人證言、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事發第一現場證人的所見所聞);

3、受傷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押金條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4、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個人申請應提供用人單位情況:

(1)、用人單位全程,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

(2)、工商註冊機關名稱;

(3)、法人代表姓名,聯繫方式;

5、受傷害人的初診病歷、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受傷害人委託他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全部報送認定材料須為a4紙,有複印件的須提供原件由勞動部門進行審核;

8、提交上述材料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工傷認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須出具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企業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須出具企業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在履行工作職責中被人毆打致殘者,須出具公安部門或法院的判決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在發生交通事故中如果要申請工傷的賠償那麼必定就需要在工傷涉及到的範圍之內才可以依法的申請,如果主要的責任在於自己的話,那麼是不能申請工傷的賠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從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