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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我國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一、我國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該條例第十五條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和用工單位因工傷認定發生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發生交通事故時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的有以下條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規定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發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單位同意請假提早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材料中責任劃分職工屬於無責任或次要責任方。

3、交通事故傷害,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發生單車事故,也應該認定為交通事故。

如果職工在交通事故中符合上述條件,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30天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員工或其直系家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近年來,勞動者工傷的情況數不勝數,我們在工作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們不僅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還要保護自己的人身健康,工傷時要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