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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下來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工傷認定書下來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認定部門在審查了提供的材料之後,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天做出工傷認定書,其中就需要寫清楚認定的結果才行,而作為當事人自然最關心認定的結果,不過也想要儘快的獲知結果。那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工傷認定書下來的時間一般是多久呢?現在,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工傷認定書下來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二、對工傷認定不服如何起訴

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下列工傷認定行政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

(二)工傷認定決定;

(三)涉及工傷認定的其他行政行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其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受理後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行政不作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除工傷認定決定以外的其他工傷認定行政行為或者行政不作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綜上,我們知道工傷認定書下來的時間一般是在受理了認定申請之後的60日,自然提供的材料比較齊全、情況也比較清楚的話,那作出認定書的時間就會越短。這也就從側面提醒各位申請人,一定要事先準備好相應的認定材料。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