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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公司不簽字可以鑑定嗎?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公司不簽字可以鑑定嗎?

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公司不簽字可以鑑定嗎?

可以,做工傷鑑定申請,公司不簽字蓋章不影響鑑定進行和鑑定結論效力。職工傷情穩定(醫療治療終結)後,即可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時並不需要用人單位蓋章或者老闆簽字。申請時應當提交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完整的醫療材料、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複印件。

工傷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實在工傷認定的基礎上進行的,已有工傷認定結論,勞動者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公司是否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不影響鑑定的進行和鑑定結論的法律效力。

如果尚未進行工傷認定,應當先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公司不簽字蓋章,根據法律規定,不是必經程序,不影響工傷認定進行和認定書法律效力。

二、工傷認定後怎麼賠償的?

1、知悉工傷事故損害的發生: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在24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案(節假日、週日順延);傷者到工傷保險指定醫院;

2、提出工作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啟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序;

4、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報銷工傷醫療費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診斷證明。

(2)工傷者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門診病歷複印件、收費發票、處方複印件及相關檢查、化驗單據複印件。

(4)住院病歷複印件,住院證、出院證。

(5)出院費用清單、每日清單、住院收費發票。

用人單位是否簽字,並不影響員工進行工傷鑑定,出現工傷之後,單位要在24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案,然後申請工傷鑑定,提供鑑定所需的材料,啟動工傷認定程序,勞動能力鑑定程序。用人單位可以攜帶工傷認定書,員工本人的身份證,病歷資料,進行工傷醫療費用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