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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撤銷申請由誰提出?

工傷認定撤銷申請由誰提出?

意外隨時有可能發生,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在工作中受傷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工傷可以向工作單位申請賠償,但需要當事人去相關部門做工傷認定,用於賠償金額的確定。那麼,工傷認定書一旦出具,可以撤銷麼?今天,本站就來給您講講工傷認定撤銷申請的相關知識點。

一、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二、是否可以自行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

人社局可以撤銷自己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下為人社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有權作出,就有權撤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九條 因工傷認定申請人或者用人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導致工傷認定錯誤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在訴訟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傷認定依法更正後,原告不申請撤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作出原工傷認定時有過錯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違法;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無過錯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三、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機關決定撤銷於__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工傷認定決定書》。

如對本撤銷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專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決定書一式四份,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各留存一份。

工傷認定一般是由人社局出具,當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提供材料,法律規定,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假陳述。另外,工傷認定撤銷申請一般也是由人社局撤回,有權作出認定就必有權撤回認定,個人是不可以撤銷認定的。

標籤:工傷 認定 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