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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由誰提出申請書

傷殘鑑定由誰提出申請書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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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工傷傷殘鑑定由誰申請書呢?

在工傷事故發生後,用人單位在三十天內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在勞動局認定工傷後,向社保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平常講的評殘。單位不申請,當事人自己去申請,效果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