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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無證開車算不算工傷?

一、上下班途中無證開車算不算工傷?

上下班途中無證開車算不算工傷?

不能認定為工傷,其依據在於2000年12月14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的覆函》(以下簡稱《覆函》),該《覆函》指出:“無證駕駛車輛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治安管理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是違法行為。依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第九條關於違法或犯罪行為造成負傷、致殘、死亡不應認定為工傷的規定,對於因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目前該覆函尚未失效,它是部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認定為工傷的重要依據。

雖然《覆函》尚未失效,但其所依據的《試行辦法》、《治安管理條例》、《交通管理條例》卻均已失效,它們相繼被《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法》)所替代。

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九條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一)犯罪或違法;

(二)自殺或自殘;

(三)鬥毆;

(四)酗酒;

(五)蓄意違章;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的覆函(2000)》

無證駕駛車輛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注:已失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注:已失效)的有關規定,是違法行為。依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注:已失效)(勞部發〔1996〕266號)第九條關於違法或犯罪行為造成負傷、致殘、死亡不應認定為工傷的規定,對於因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綜合上面所説的,上班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只要符合條件還可以申請工傷的待遇,但對於當事人是屬於無證駕駛的人員,那麼這種情形已不是屬於單純的交通事故,是不能被認定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