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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有三期嗎?

一、工傷傷殘鑑定有三期嗎?

工傷傷殘鑑定有三期嗎?

工傷傷殘鑑定有三期規定,三期是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營養期限,具體情況下,由法醫對傷者的三期做出鑑定,並作為賠償的標準 。 現在國家規定鑑定的時限是30個工作日,單單就檢測的實驗週期估計不到10小時,但是實驗檢測後的數據分析、報告撰寫、鑑定人審核簽字,以及蓋章及鋼印的時間也不少。

受害人在申請傷殘鑑定時,應當同時提出 “三期鑑定”的申請,這樣既可以節省時間也可以節省費用。 有了法醫出具的 “三期鑑定”結論,受害人就可以據此提出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損失賠償。若能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則無需做三期鑑定,在法律實務中如果侵害人對醫生的病假單提出異議的,法院通常會要求通過三期鑑定來確定最後的賠償標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對於工傷傷殘鑑定中的三期的具體規定,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中,涉及到誤工、護理和營養期限的認定標準而定,特別是不同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在後期進行賠償時的具體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標籤:傷殘 工傷 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