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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授權委託書怎麼寫,其他注意事項是什麼?

工傷鑑定授權委託書怎麼寫,其他注意事項是什麼?

在發生工傷後,為了確保鑑定的及時有效,有時需要撰寫授權委託書,請其他親屬代為辦理相關事項。那麼,工傷鑑定授權委託書怎麼寫,其他注意事項是什麼?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該問題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工傷鑑定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人 ,於 在工作中受傷,因身體原因,行動不便,現委託 前往貴局申報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等事宜,請貴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託人姓名: 性別: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及職務:

經常居住地:

委託權限:申報工傷認定、領取工傷結論書等。

委託人: 日期:

受委託人: 日期:

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向哪個部門提出?

答: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最長為1年。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得申請。

二、提出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如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人社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各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按照要求補正。逾期不補正並且未超法定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三、工傷認定機構應在多少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工傷認定時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後,應當及時恢復。工傷認定時限中止、恢復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上文主要介紹了工傷鑑定授權委託書怎麼寫,其他注意事項是什麼的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總而言之,工傷鑑定的授權委託書需要包含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信息、原因及其他注意事項。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您可以諮詢律師365網工傷鑑定方面的線上律師。

標籤:工傷 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