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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買賣雙方針對合同條款發生糾紛,無法解決的話,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訴訟了。個人沒有時間和精力參加訴訟的話,可以委託給他人代理,比如親朋好友,專業律師等。這樣,就需要寫一份授權委託書。那麼,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一、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個人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託人(簽字):_____ 受委託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委託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二、民事訴訟書中應該包括哪些條款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註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與住所地)、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註明其名稱、住所地(包括登記住所和當前經營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2、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欲證明的事實,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起訴狀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起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由其本人簽名;起訴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綜上所述,在解決民事糾紛過程中,很多人會將案件代理權交給他人,一般都是律師。在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中,要寫清代理人姓名、代理訴訟的具體事項、代理權限等。畢竟民事訴訟涉及到很多法律知識,普通人很難應對,交給專業律師處理糾紛也是明智的選擇。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