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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職業病鑑定流程有哪些

申請職業病鑑定流程有哪些

申請職業病鑑定流程有哪些

一、申請提交《職業病診斷申接觸情況、臨牀表現和就診情況、申請診斷職業病種類。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診斷。

二、提交材料:職業史、既往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塵肺病診斷申請者需提供相隔六個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張以上)。所有材料應加蓋提供材料單位公章,説明材料屬實。

三、如符合受理條件可受理立案併發出《職業病診斷受理通知書》。

四、職業病診斷討論:由職業病診斷機構組織3名以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集體診斷,診斷過程如實記錄。

五、結論形成:根據半數以上診斷醫師的一致意見形成診斷結論,參與診斷的醫師共同簽名。

六、職業病診斷書根據診斷結論製作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參加診斷的醫師共同簽署,職業病診斷機構審核蓋章,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一式四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各執一份,診斷機構存檔一份。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涉及的部門和機構: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涉及的機構和部門較多。除診斷、鑑定機構外,診斷與鑑定工作過程還涉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機構和組織,需要各個部門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在督促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診斷的舉證義務時,需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用人單位提交已掌握的診斷與鑑定所需材料。此外,在協助取證方面診斷機構也需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支持和配合(如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工作場所現場調查)。

其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職業病診斷所需的證據材料存在異議時,需要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判定或裁定。

一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有異議,或者因勞動者的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無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和判定。

在申請的時候需要自己結合具體的情況因為此類問題的處理需要一定的資料,並且是現今的資料,一旦超過有關的時效就會喪失積極的意義,但是更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權益維護需要在有關法律的允許下進行有效的處理,進而直接保障自己的權益。

標籤:職業病 流程